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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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科技的發達,為了不與社會脫節,長久以來一直努力的學習及吸收各種知識及常識。不過,還是有很多我能力所不及的。

這幾年FB的興盛及近一年才接觸的手機聊天軟體,讓我學習到人生的一門功課! 我從來就不是會去努力迎合別人的人,合得來、有緣的,大家才會一起做朋友。我想,我也不是個有趣的人吧! 但我知道我是有個性的人。

今年春天,被一個職場上的『小朋友』擺一道的拒絕加入FB之後,我就有感職場上的朋友是真的無法勉強的,我只能說對方的處理方式真的很不當,細節就不必贅述。這件事讓我學習到除非對方提出加入FB的邀請,不然,我是不會說出口主動要求加入的。前兩天,因為某個廣告的熱播,讓我一時興起地安裝了新的聊天軟體,因為我個人手殘的自動自發的一個個的加入手機通訊錄後,沒想到,呵! 再一次地我又被拒絕了。

當然心情是不好的,我也反省我自己,我做了什麼? 加上我本身的電腦能力不是太差,上面的變動我看得出來,後來想想,在其他的聊天軟體上的相遇,對方應該是不情願的,因為我手機上有他的手機號碼,他礙於禮貌也不方便拒絕我,總之,我被討厭了! 這是事實,我必需接受。

現在這一個軟體是可以裝卸FB及通訊錄,對方應該不願意讓我看到FB上的動態吧? 我沒有細究,但他應該卸除了通訊錄功能,自然我就看不到對方。其實,我是有看見他的帳號,但事實擺明了,人家不願意我加入,知與不知又如何? 自然我不會拿我的嫩臉去貼他的冷屁股,因為那個畫面也真是不堪入目!(自嘲的哈哈兩聲~)

不勉強。春天時第一位職場『小朋友』已經很明白的告訴我,所以我知道不是我個人問題, 應該是我職場角色的關係,造成了對方防範我,那也罷,對方有拒絕我的權利,不能說是對方的錯,每個人有選擇朋友的權利。

這兩天我手機上的通訊錄被我刪除了很多,下一次當我再安裝新的聊天軟體時,我將不會再當個不被歡迎的人,因為一年兩次這種不愉快的經驗也夠了;我也不會小鼻子小眼睛的在其他的聊天軟體去封鎖對方,因為我知道我長得不是這樣(笑)。於是我在個人簽名上寫些道歉文字,不管會不會看得到,或許他根本不知道我已察覺了這件事,不過那都不重要了,不是嗎?

這讓我記起陶大偉寫給張小燕的簡訊,上面說到 :
謝小燕,朋友年輕時,交的是熱血,中年交的是感覺,交到老的時候是知心,血會冷卻、感情會淡,心中的感覺只有昇華

對於今年發生的這兩件事,我深深的感到遺憾。
現在我只希望,上帝不要再考驗我,以後不要讓我在路上遇到這兩位,因為按照我真性情且演技差的個性,我會感到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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