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朋友是交心的。

前幾天就想寫了。
喜歡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
相對的,
討厭一個人也是如此。

最近一些人與事,剛好串連在一起。
活到這把年紀,還是猜不透。
為何A討厭B?
沒有得罪,甚至某位與某位初相識,某方就看對方不順眼。
可能某些觀點不同,
外表?個性?第一印象?
說穿了,
也只能用就是看不順眼或磁場不合來解釋。

人不可能都可以討好每個人,但若以這種粗淺的觀點來交友,
那真的很差勁!

這些人都沒有想過,自己自私的表現,已傷害了這些人。
若是對方讓你備感壓力,威脅到你的地位,那是否你應該正面的迎戰?
而不是在工作上處處刁難?

然而,最讓人覺得糟糕的是,某些【現實功利】主義的人,
會用此人能否帶給我好處的想法交朋友,不論是人脈、金錢、享樂...
我認識滿多這種人,很失望。
但也很欣慰,我沒有他們接近我的【有利】誘因。
雖然,一開始也想不透,納悶了許久,哪裡得罪?
最後我知道,還好我只是浪費一點點時間在他們身上。
還好.....

很想刪了對方,但不想採取如此手法。
就少發言,少在上面評論...
或者,權限設嚴禁點。
反正,即使住在同一城市、同一條街道,遇到的機率也不多。
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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